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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安全标准及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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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, 2009年 08月 02日 23: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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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则
1.0.1 为使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及验收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安全适用,保证工程质量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 本规范适用于以岩土体、地下水、地表水为低温热源,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,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供热、空调或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验收。
1.0.3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、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2 术语
2.0.1 地源热泵系统 ground-source heat pump system
以岩土体、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,由水源热泵机组、地热能交换系统、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。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,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、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。
3 工程勘察
3.1 一般规定
3.1.1 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。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,并应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。
4 地埋管换热系统
4.1 一般规定
4.1.1 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前,应根据工程勘察结果评估地埋管换热系统实施的可行性及经济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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