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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安全标准及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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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, 2009年 08月 02日 23: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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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 则
1.0.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,使其符合安全、卫生、适用以及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制定本规范。 1.0.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。 1.0.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,并应符合表1.0.3的规定:
2 术 语
2.0.1 办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 供机关、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。 2.0.2 公寓式办公楼 apartment-office building 由统一物业管理,根据使用要求,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。单元内设有办公、会客空间和卧室、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。 2.0.3 酒店式办公楼 hoteL-office building 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。 2.0.4 综合楼 multiple-use building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。 2.0.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,以商务为主,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。
3 基地和总平面
3.1 基 地
3.1.1 办公建筑基地的选择,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。 3.1.2 办公建筑基地宜选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利、市政设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。 3.1.3 办公建筑基地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、尘烟、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,应符合安全、卫生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4 建筑设计
4.1 一般规定
4.1.1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、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,确定各类用房。办公建筑由办公室用房、公共用房、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。 4.1.2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、用地条件、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,合理确定建筑平面,提高使用面积系数,并宜留有发展余地。 4.1.3 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。 4.1.4 电梯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,按办公建筑面积每5000m2至少设置1台。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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